2023届毕业生10月15日开始可以登陆"广东教育“—“微政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电子就业协议》。(寒假期间如果有需要可根据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值班安排联系值班老师)
※签约前特别提醒※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达成初步签约意愿后,可登陆“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就业协议》,填写申请,提交前须认真阅读清楚下方事项!
(1)基本信息修改:毕业生如果信息有更新(如政治面貌等),请在“广东工业大学就业创业平台”公众号或学校就业系统更新。院校上报后,毕业生再申请。毕业生如果需要加快办理,请联系辅导员老师审核并登陆省就业系统—“学生管理”—“生源信息”修改相应信息,保存。此后毕业生再申请电子协议书。
(2)毕业生在申请电子就业协议前务必慎重考虑,申请提交时学生须完成电子签名。
(3)毕业生提交申请后,院系审核前可直接修改相关内容,一旦院系或学校审核后,毕业生无法再修改信息。小程序自动发送一封邮件到所填写的单位邮箱,提醒单位核实协议内有,如果有异议,单位可点击“不同意”提交修改意见,由毕业生修改再提交。如果单位没有收到相关邮件,可由毕业生下载电子就业协议pdf与用人单位核实内容;如果内有需要修改,请联系学院辅导员。
(4)协议生效:《电子就业协议书》经用人单位同意且签字盖章,无论毕业生是否上传系统加盖学校电子签章,协议书都已生效。因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是签约双方,学校只是鉴证登记方,目的是作为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依据(档案、户口的迁移)。
有些毕业生以为,不上传协议书学校审核鉴证登记,《就业协议书》就还不算生效的想法是错误的。
(5)协议书有效期:《就业协议书》是维持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从签约起至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时双方的约定关系。所以,一般情况下,《就业协议书》经学校审核生成后即有效,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与毕业解除协议,或其他协议中注明协议失效条款出现)为止。
有些毕业生以为,只要毕业后不去单位报到,《就业协议书》就会失效的想法是错误的。
(6)毕业生申报就业协议书后,均生成唯一的协议书编码。如毕业生违约需重新在小程序中按违约流程申请新的就业协议书。
(7)毕业生提交电子协议书申请,经学院和学校审核后,“要约”已成立,不得随意解除。
(8)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均已签字盖章,除协议条款有列明解约情况(如考上研究生自动解除等),否则须按解约流程办理。 (具体解除协议流程请看《》。)
(9)关于《电子就业协议》申请及签约过程中,毕业生如果有问题,可先查看《》了解相关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
一、电子协议书申请总流程图
1、申请对象仅限广东省高校2023届非定向毕业生,并已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2、学校不受理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生、已签订推免协议的毕业生等电子就业协议书申请。
电子协议书申请、签订及鉴证流程图
二、申请步骤
“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葵花码
1、进入申请界面
微信进入“广东教育”—“微政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点击九宫格中间的“电子就业协议”,进入后点击“填写就业协议”即开始申请。
注:如果提示“派遣方案及档案信息未初始化,未能进行就业协议书上报”, 缘由是毕业生未按时填报资源信息导致。毕业生登陆学校“广东工业大学就业创业平台”服务号核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联系学院审核并说明未按时完成信息收集的原因。由学校、省就业中心审核并初始化后方可申请。毕业生须耐心等待。
2、填写调查问卷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调查问卷。
3、核对个人信息
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相关信息将直接显示在协议书中。
政治面貌、生源地区、手机号如有更新而未能直接修改的,毕业生登陆学校就业系统或“广东工业大学就业创业平台”微信服务号修改。院校更新后再提交申请。毕业生如果需要加快办理,请联系辅导员老师审核并登陆省就业系统—“学生管理”—“生源信息”修改相应信息,保存。此后毕业生再申请电子协议书。
4、填报就业信息
根据实际就业情况填写就业信息,填报前务必与签约单位确定以下各项内容后再填报,前有“★”为必填项。
(1)★单位类型:根据签约单位的性质填写,可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等类型的二级项目,如一级“批发 和零售业”后的二级“零售业”。
(2)劳务单位名称:实际工作单位与签约单位与不一致的,正确填写签约和实际工作单位名称。如为劳务派遣形式的,可填写;
(3)★就业单位名称:填写签约单位全称,须与工商注册或法人代表证一致的名称;可点击“”搜索名称, 如无法搜索,可与签约单位确认全称,或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第三方平台查询;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签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与就业单位名称一致,如“就业单位名称”项目中无法查询,须与签约单位确认或自行查询;
(5)★单位所属行业:签约单位所属主要行业的二级项目;
(6)★单位所属地区:签约单位所属地区,或主要工作地区;
(7)★单位详细地址:签约单位详细地址,无需重复填写单位所属地区,仅填写“单位所属地区”后的详细地址,如“**路**楼**号”。
(8)★岗位名称:到签约单位就职的岗位名称,如软件工程师、管理培训生等。若未确定或未分配,可填写“暂未确定”等;
(9)★单位联系人:此次签约的单位联系人或就职部门联系人,须填写具体人名或人事部门;
(10)★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电话,如为固话,须加区号;
(11)★单位联系邮箱:联系人邮箱,(院校审核后,系统将自动发送确认邮件到该邮箱,签约单位可不同意协议书内容,由学生重新填写申请;如果单位邮箱没有收到邮件,毕业生本人可以通过邮件方式与单位确定协议内容,没有异议,可继续签约。)
(12)★单位邮编:单位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13)★职业类型:从事岗位或工作内容的类型;
(14)★薪酬(月薪):与签约单位约定的实际具体月薪酬,该项不显示在协议书上;
(15)★签约时间:与签约单位签订协议的时间;
(16)★专业与就业相关:将就职岗位或工作内容与专业的相关情况;
(17)★是否就业困难:求职过程中,就业的困难程度。
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即可点击“下一步”。
5、派遣和档案信息
根据与签约单位约定户口、档案的去向进行填写。如未确定或需申请接收函件待定,“档案去向类型”可先选择“回生源地”,其他项目暂不填报。
各项目填写要求及说明如下:
(1)★档案去向类型:指毕业后档案去向的类型。分“转回生源地、签约单位接收、托管单位接收、上级主管单位接收”四种类型:
a、转回生源地,指户口档案直接回生源地的,或暂无法确认最终户口档案去向的,均选择此项。选择此项后,派遣和档案接收信息不需填写。
b、签约单位接收档案,指签约单位已具有人事接收权,直接接收档案、户口;
c、托管单位接收,指签约单位不接收或无权接收档案、户口,用人单位或学生托就业地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等;
d、上级主管单位接收,一般指签约单位所隶属的一级单位,比如组织部、省级单位、人社局等;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主管单位:具有人事接收权的一级单位,即有接收户口档案审批权的单位,一般为当地人社局或省内省级单位。省直单位一般其直属上级主管部门,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的主管单位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派遣单位填写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市属国企、事业单位选择单位所在地区人社局。
(3)★报到地址:人事接收单位所在地区;
(4)具体派遣单位:具体接收单位;
(5)★档案接收单位:档案实际接收的单位;
(6)★接收单位地区:档案接收单位所属地区;
(7)★接收单位地址:无需重复填写接收单位地区,只需继续填写“接收单位地区”后的详细地址,如“**路**楼**号”。该地址可能影响学生档案的寄送结果,务必认真填写;
(8)★单位邮政编码:档案接收单位邮政编码;
(9)★联系人:档案接收联系人或部门;
(10)★联系电话:档案接收联系人或部门的联系电话;
(11)★户口是否在校:户口是否已迁来学校;
(12)★入户地址:毕业后户口将迁入的地址,必须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详细地址,如需迁户但尚未确认具体地址,可填写入户所在地级市。不迁移户口的可填写“保持原户籍”。
注:(1)根据深圳档案与户口接收要求,档案与户口同时接收或不接收。
(2)根据广州公安局审核毕业生入户材料,《电子就业协议》上入户地址务必准确。
(3)此步骤填写内容仅用于学校审核协议书申请的依据之一,派遣信息及档案信息还可在毕业前进行最终确认及修改!!申请协议书前可阅读下列推文《电子协议书的派遣和档案信息填写说明》。
6、填写协议内容
本步骤填写内容将体现在协议书内容,请务必与签约单位确定各项内容后,再填写申报,以免与事先口头约定内容不一致,导致毕业生利益受损。
(1)★家庭联系人:家庭主要联系人,以便紧急联系;
(2)★家庭联系电话:对应所填“家庭联系人”的联系电话;
(3)★协议服务期(年):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就业服务期限;
(4)★协议试用期(月):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的试用期限,一般一年服务期可设一个月,一般最长6个月,试用期纳入服务期限内;
(5)试用期开始时间: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就职试用的开始时间;
(6)工作地点:就职岗位主要工作地区;
(7)试用期工资: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的试用期工资;
(8)★正式工资: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的正式工资,应与签约单位明确工资计算方式,税前或税后等相关内容;
(9)违约金(元):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的数额,可不设或为0。如要订立数额,应尽量与正式工资相匹配的违约金,一旦签字确认,无论是否上传系统鉴证,均属有效;如有违约,须出具解约证明;
(10)其他福利:可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福利;
(11)附加内容:可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特别对于前期很多口头协商约定的内容,应尽量以文字形式体现;
(12)附件:上传协议需要补充的内容;
(13)证件照:毕业生证件相片,应符合几种常用证件照要求,最好背景为纯色,系统将自动生成蓝色为底色的证件照。
注:没有提示“★”的非必填项,如果毕业生不填写,系统则生成“未约定”显示在《电子就业协议》上。
7、申请信息确认
确认全部信息,如有错误可点击“上一步”到对应步骤中修改。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完成就业协议书的申请。院系审核前毕业生可直接修改申请信息,一旦院系或学校审核后,毕业生和院校无法再修改信息。
确认信息无误后,上传合规的证件照,并做好电子签名。
8、打印协议书并签约
经院系和学校审核后,省就业系统将自动发送一封邮件到《电子协议书》上签约单位的邮箱(如果没有收到邮件请留意是否被转到垃圾箱)。邮件内容如图:
签约单位收到邮件后,如果对内容有异议,请“点击不同意”提交修改内容,毕业生则可修改协议书内容;如果单位没有收到相关邮箱但需要修改信息,毕业生联系学院辅导员老师;如果对协议内容无异议,可选择在线签章或者线下签章。
如果单位没有收到邮件,毕业生自行下载电子协议pdf并通过自己的邮件与用人单位确定《电子就业协议》的内容,无异议的,可继续打印并签约。
毕业生或签约单位可下载协议书pdf版文件,一般打印2份,与签约单位同时签订该协议。
就业协议书中间的“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般指有人事接收权单位(即派遣信息中的主管单位)盖章,有些地区人事部门需另外申请及出函(如深圳、广州),则此处不用盖章;有些地区(如惠州、东莞)会直接在此协议书加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可在回传就业协议后继续申请办理。
9、回传就业协议鉴证盖章
与签约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毕业生应登陆小程序,打开“电子就业协议”—"填写就业协议"—"上传纸质协议及时上传签约后的《协议书》图片,系统将自动在此图片上加盖学校电子印章。
拍照上传时,应注意协议书上的左上、右上、左下方三个二维码要与拍照界面的三个方框对应。
2-3个工作日内经院校审核后,毕业生或签约单位即可扫协议书左下方二维码查看加盖有学校电子印章的《协议书》。
回传协议书注意事项:
1.上传的协议书图片须有甲方签章和签署日期并且乙方签名和签署日期。
2.拍照上传的协议书图片要规范、正竖向,注意图片四周不要留太多的空白或背景,应使协议书占满图片。
3.上传的协议书图片清晰度要高,放大查看能看清楚内容,否则打印的协议书会模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