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康明新斯机电安装设备商行的工程案例详情
发布日期:2021-03-20 点击量:111
柴油发电机组买卖合同
供方:霍城县康明新斯机电安装设备商行
需方:
签订时间:2019年12月5 日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单价、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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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品 名 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单价(元) |
总金额(元) |
提货时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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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发电机组 |
400KW |
1 |
150000 |
150000.00 |
收到定金3日内发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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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含柴油发电机组,油箱,烟管,所有配套辅材和运输安装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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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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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国标、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从设备运行正常之日起)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免费维修。
三、安装地点、运输费用负担:需方工地(伊犁察县工地)、供方负担
四、供货时间:收到定金3日内发货,二次付款完成后7日内完成安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与回收:无。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供异议期限:国标、货到现场对货物包装、外观随机备品进行检验、如有异议柒日内向供方提出异议。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机组启动柜、产品资料。
九、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由供方安装调试。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预付叁万元(30000)定金发货,货到工地两日内需方向供方付柒万元(70000)后开始安装,同时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需方。安装完毕3个月内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供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交货,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方法为:每延误壹日,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2、如需方延迟付款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方法为:每延误壹日,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供、需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三、其他约定:1、按国家税法规定提供合规的发票。
十四、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本合同所有条款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