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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电话(400--638--9568)在处理涉及《法治日报》刊登清算公告、债权转让通知书或登报声明等法律文书时,需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以下是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的清晰指南:
一、清算公告刊登
1. 适用情形
公司解散、破产时,清算组需依法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85条、《企业破产法》第14条。
2. 内容要求
公司名称、清算原因、清算组联系方式、债权申报期限(通常≥45日)、申报方式等。
3. 刊登媒体
全国性报纸(如《法治日报》)、地方性报纸或媒体。
二、债权转让通知书
1. 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登报通知可作为有效方式之一。
2. 内容要素
转让人/受让人信息、债权详情(金额、依据)、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提示。
3. 操作步骤
联系《法治日报》广告部,提交营业执照、债权凭证等证明材料,支付费用后刊登。
三、登报声明(遗失、注销等)
1. 常见类型
证件遗失(营业执照、公章等)、公司注销声明、免责声明等。
2. 刊登流程
准备材料:身份证明、遗失证明(如报案回执)。
填写报社提供的声明模板,审核后刊登。
四、注意事项
1. 法律咨询
建议提前咨询律师或清算人员,确保公告内容合法有效。
2. 材料准备
公司营业执照、裁定书(破产清算时)、授权委托书等。
3. 时效性
清算公告需在成立清算组后60日内刊登,债权申报期限不得少于法定期限。
4. 费用
根据字数、版面位置收费,需向报社询价并保留刊登凭证。
五、《法治日报》联系方式
广告服务”或“公告登报”栏目。
电话:010 (报社公开电话,具体需核实信息)。
提示:不同地区的公告要求可能有所差异,例如地方清算可能需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务必核对法规,必要时委托法律服务机构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