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 产品参数 | |||
|---|---|---|---|
| 品牌 | 安科瑞 | ||
| 加工定制 | 是 | ||
| 额定电压 | 辅助电源AC85-265 | ||
| 额定电流 | 0A~63A | ||
| 绝缘耐压测试 | 保护时间<150US | ||
| 产品认证 | 电议 | ||
| 最小包装数 | 1 | ||
| 订货号 | ASCP | ||
| 物料编号 | ACREL | ||
| 线缆温度 | -20℃~120℃ | ||
| 漏电流检测 | 20mA~1000mA | ||
| 可售卖地 | 全国 | ||
| 型号 | ASCP200-63D | ||
摘要:本文分析了木材加工企业的特点、现状及常见电气火灾隐患,提出了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措施。介绍了木材加工企业常用电气设备的选用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其低压配电系统的应用方案及产品选型。
关键词:木材加工企业;电气火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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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木材加工工业也迅速发展起来,木材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国有、集体、私营以及三资性质的木材加工企业不断增加。由于一般木材加工厂的厂房防火性能较低,加工原料都是可燃物质,剩余废料更容易燃烧。其中如木屑等遇火后,阴燃时间较长,不易及时发现;有的工序使用易燃胶液,因此,这类企业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巨大。
1 木材加工企业的特点
木材属于可燃物质,燃点低,一般在250℃~300℃,有的木材用明火点燃时,低着火点为157℃,自燃点一般在350℃左右。在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锯末、刨花、木屑、木粉等,这些物质比木材疏松,与空气接触面大,水分容易蒸发,所以比木材更易燃烧。此外,木屑如果堆积在一起,由于锯木时摩擦而生产的热量未散,或受辐射热的影响,以及腐败发热等原因,促进气化过程加速,产生更多的热量,往往使堆内温度不断提高,而且聚集不散,引起自燃。特别是在人造板生产中还大量使用易燃,可燃的胶料,相应地又增加了木材加工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木材加工,除胶料配制、油漆等工段属甲类生产外,大部分生产工艺都属于丙类生产,但与其他丙类生产相比较,木材加工的火灾危险性要大。所以,国家对木材加工企业的防火工作极为重视,将该类企业列为一级防火单位。对新建木材加工企业的设计、施工审查验收非常严格,同时对已生产的木材加工的企业的安全消防工作不断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然而发生在木材加工企业的火灾事故仍连年不断,给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 火灾形势
由于我国的社会消防工作基础薄弱,长期滞后于经济建设的发展,至今火灾发生率仍然较高。根据1998年1月1日公安部消防局孙伦局长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1997年统计数据:1997年,全国共发生火灾(不含森林、草原火灾)14余万起,死2722人,伤4930人,直接财产损失15.4亿元。其中发生特大火灾88起,死亡454人,伤366人,直接财产损失3.6亿元。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中,违章用电、乱拉乱接电线等引起的火灾占很大的比例。由此可见,木材加工企业的消防工作不容忽视。
3 木材加工企业的现状和常见的电气隐患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木材加工行业发展迅速,行业格局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国营大中型企业为主,变为以三资企业、个体和私营企业为主的局面。目前原国营大中型企业,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冲击较大,企业经济效益连年滑坡,有的停产关门,有的出租、转让生产厂房和设备,有的“腾笼养鸟”搞第三产业。总之,企业经济效益差,无力对老厂房、旧电气线路进行技术改造,使电气火险隐患逐年突出。近年来新建的“三资”企业,大都由专业设计部门设计,并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查、验收,消防状况总的来说是比较好的。但是,为了扩大产量、提高益、降低成本,往往采用满负荷甚至超负荷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原料、在产品、成品和废料的堆放也比较密集,疏忽了安全防火的管理。个体私营企业,由于资金少,规模小,只注重生产,不重视安全防火。从设计到生产均不正规,生产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这类企业,生产场地窄小,厂房简陋,设备布置拥挤,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电器元件残缺、裸露,产品乱堆乱放,粉尘、木屑遍地,火灾隐患非常严重。木材加工企业中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3.1 电气线路和设备的设计、施工不规范
未按照国家有关设计防火规范和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电气设备选型。或者生产场所的防火防爆等级确定不当,设备选型不当。例如,油漆厂房属爆炸危险场所,常见有的小厂家使用普通铁壳开关或胶盖刀闸,绝缘导线穿塑料管明敷,有的甚至直接采用绝缘导线明敷为用电器具供电。又如:有些厂家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防护式电动机生产。有的小厂家甚至将油漆、锯机、刨床等设备都集中在一个狭小的厂房里进行生产,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等等。施工粗糙,未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主要有:购买的电气材料质量差,电线电缆的线径不够、中间有断股;电线、电缆与设备或用电器具的连接未用接线端子,直接缠绕后加螺母;接线端子连接时未用垫圈,压接不紧;铜、铝导体未经过处理直接连接;电线保护管使用不当;保护接地和接零混用;接地电极数量不够、接地电阻大,等等。新增用电设备,未核算原有供电设备和线路的负载率,未按电压损失校验截面积;线路的敷设方式不规范,接通了事。电气控制元器件的选择使用未考虑现场的生产环境和防火等级。
3.2 在正常生产中疏于管理,不重视维修检查
常见的电气隐患有:(1)变压器缺油、长期过载、绝缘油油质下降;(2)门、窗损坏,蛇、鼠等小动物进入变配电间;(3)用铜丝代替保险丝;(4)电机轴承缺油,接线端子连接不良,端子盒盖缺损;(5)电压低,电动机的启动转矩不够;(6)电控柜密封差,内部积灰、积粉尘严重;(7)线路绝缘老化、脱落、线头裸露;(8)线路过负荷,发热严重;(9)接头处因氧化、锈蚀,接触电阻增大;(10)线路乱拉乱接;(11)用普通的胶木刀闸代替铁壳开关和自动开关;(12)铁壳开关的外盖损坏或常打开;(13)在油漆、粉尘严重的场所拉接大功率的普通白炽灯;(14)产成品的堆码过高,紧靠照明灯具;(15)生产区灯泡碎裂后,不及时更换;(16)胶木灯口上拧接200W以上的白炽灯泡;(17)生产操作人员随意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18)灯口、接线盒开关损坏;残缺、接头裸露,等等。
4 历史教训
1990年一场大火无情的烧毁了成都木材综合工厂制材车间,直接经济损失近两百多万元,间接损失难以估计。经成都市消防支队在现场勘查取证,认定为电气引起火灾。火灾的前一天下午,生产线5#断锯机操作工工作完成后,未拉开电源刀闸,匆匆下班,离开了车间。晚上,该设备的磁力起动器因绝缘击穿,引起相间短路,电弧和高温铜熔珠从破损的外壳缺口处飞,引燃楼板的锯末、粉尘。火势迅速漫延,在短短的几十分钟内,将建筑面积2000多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3万立方米锯材的制材车间毁于一旦。损失是惨重的,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所以,提高消防意识,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5 木材加工企业消除电气火险隐患的措施
5.1 大力宣传《消防法》,提高消防意识,增加消防知识
近年来,我国火灾形势严峻,大火灾时有发生,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数十亿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对此,我国非常重视,于1998年4月29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并于1998年9月1日正式实施。要防止火灾于未然首先是要充分认识火灾的危害性,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每一个职工都能对火灾的危害性有充分的认识。同时要加强职工队伍的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的培训,提高每一个职工的防火、救火能力。
5.2 认真执行《消防法》按规范设计、施工、验收、预防火险隐患的产生
对于新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木材加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