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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呢?去年申报时间是在11月份,那么今年应该也是在这附近,当然,具体的申报时间还是要看当时的政策通知的。在这里,卧涛科技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关于南京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以及他的填报说明等详细内容。
南京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条件
1.众创空间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运营管理机构(运营主体)在南京市内注册,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已实际开展运营满半年,且只能运营1个众创空间。申报机构需按要求填写《南京市级众创空间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创业团队和企业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等。与建设主体之间具有良性互动机制,服务于建设主体转型升级和新业务开发、科技成果转化。
3.运营主体原则上与所运营场地在同一区属,拥有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或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办公场地或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3年以上有效租期。
4.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10家。入驻创业团队当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2家,或每年有不低于1家获得融资(不足一年的按全年算)。
5.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3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2名创业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6.应具备为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功能,设立或签约合作设立面向创业团队和企业的创业种子资金或投资,额度不低于200万元,每年实际投资项目1个以上。
7.能够向创业者提供技术创新、信息咨询、科技中介、金融对接、成果转化等服务。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5场次。
8.众创空间主要服务的大众创新创业者,入驻时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9.本年度将优先支持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投资机构等主体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
10.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主体责任,按要求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要求的,将取消市级众创空间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南京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
1. 南京市级众创空间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2. 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3. 2019年度申报市级众创空间推荐表
4.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请申报机构在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原件一式两份需胶装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南京经开区科技人才局
填 报 说 明
1. 申报书由申报单位填制,填报时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按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2. 众创空间是指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积极利用、众扶、众包等新手段,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为服务特色,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平台。
3. 相关指标解释
(1)投融资:包括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贷款、股票筹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等多种投融资形式;
(2)获得投融资的创业团队和企业数量:指获得众创空间自有孵化资金、合作孵化资金或外部投资的团队和企业数量,不局限于众创空间自有或合作的孵化投资;
(3)种子资金或投资实际投资项目数:仅局限于众创空间自有或合作的孵化投资的项目数;
(4)场地租赁协议,应保证3年以上有效租期,从申报期算起。时效不足部分可以用其他有效协议或相关文件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