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北京登报热线:400--638--9568
北京日报上刊登吸收合并通知或登报声明,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登报内容要求
1. 标题
明确标注“吸收合并公告”或“公司合并声明”等字样。
2. 正文内容
合并各方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合并方式(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通常≥45天)及联系方式。
合并后存续/新设公司的名称、登记机关等基本信息。
其他法律要求的事项(如债务承继说明)。

3. 落款
合并各方公司盖章、日期。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会/董事会关于合并的决议文件。
加盖公章的登报申请书(部分报社需提供)。
声明内容的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3. 缴费与刊登
按报社要求支付费用(费用根据字数、版面位置浮动,约500 2000元不等)。
获取刊登日期及版面信息。
三、注意事项
1. 法律效力
公告需连续刊登至少一次,具体次数根据《公司法》或相关部门要求。
保留刊登报纸原件,作为后续工商变更的证明材料。
2. 时效性
合并公告需在作出合并决议后30日内刊登。
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不得少于45天。
3. 其他渠道
若需全国公示,可在“国家级报纸公示公告登报发布。
1、拨打登报热线:4006389568 或加下方微信确定登报日期及内容。
2、内容审核通过后,提交登报需要的资料、确定内容无误后付款、刊登;
3、报纸见报当日报纸快递包邮。
注意事项:见报后务必保留纸质报纸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