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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和申报材料详解,想要申报该项目的企业,可以联系卧涛科技咨询详细内容,那么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下,申报南京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需要符合哪些认定条件,提交哪些申报材料。
一、南京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申报机构需按照《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2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并结合主要指标口径(见附件1),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1、孵化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机构需在2020年5月29日前,在江苏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且报送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2/3以上;
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1个的资金使用案例;
4、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60%以上,每15家在孵企业至少拥有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
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3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20%;
6、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
7、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10家。
二、南京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
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按照装订顺序进行装订,正反打印(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3)。在此基础上,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上传省级孵化器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网上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审核表》;
3、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4、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推荐表
这就是南京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和申报材料清单,欢迎联系卧涛科技咨询其他申报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