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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奖励申报需要符合哪些申报条件?又需要提交哪些申报材料呢?那么下面,卧涛科技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以下,南京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奖励申报条件对象和申报材料等具体内容。
一、南京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奖励申报主体和培育对象条件
1、申报主体,为区内纳入科技部门统计范围的市级(含)以上科创载体,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等。对未参加本年度载体绩效评价或不合格的,以及现已不能正常履行孵化功能的载体,取消其申报奖励资格。
2、载体培育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为科创载体在自主支配孵化场地内培育孵化的科技企业,且在上一年度已登记在科技部火炬中心统计年报(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或江苏省孵化在线第四季度季报(众创空间)企业清单中。企业运营良好,与申报主体孵化关系明确,须在孵1年以上,且满足在孵企业条件;毕业企业应满足毕业条件(参见国发科区〔2018〕300号第九条规定)。同一企业只能在1个载体中申报,申报主体因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奖励事由。
3、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是指在孵1年以上、2019年被首次认定为高企或技先,且高企或技先认定时仍在孵或毕业不超过1年(以高企或技先发证时间为准)。原则上应在载体上年度提供的培育企业名单中。
4、培育的瞪羚企业或独角兽企业,是指满足在孵1年以上、5年内成长为瞪羚企业或独角兽企业(以2020南京市独角兽、瞪羚企业发展白皮书名单及公布时间为准)。
5、培育的上市企业,是指在2019年获批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不含挂pai(新三板和四板市场等),且满足在孵1年以上、毕业5年内(以上市公布日期为准)。
二、南京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奖励申报材料
(一)申报2020年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奖励的材料
2020年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奖励申报表、运营主体企业信用承诺书、运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复印件;孵化场地具体地址及房产证复印件、企业入孵协议、在孵期间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发生变更,需另附现在的有效证书);毕业企业的毕业证shu(或毕业的其他证明);其它证明材料等。
(二)2021年培育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的材料
2021年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情况表,填写科创载体中在孵企业申报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等情况,作为相关参考。
这就是南京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奖励申报部分内容,想要申报该项目的南京市企业,欢迎联系卧涛科技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