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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露营是非常普遍的度假方式,而在国内,露营旅游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8月18日,全国乡村旅游提升与旅游扶贫推进会议在安徽省黄山市召开。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安徽省省长李锦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主持会议。国家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金平,副局长王晓峰,局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魏洪涛出席会议。会议邀请了安徽、广西、海南、云南、西藏、湖北、四川、贵州、甘肃、新疆、江西等省、区人民政府领导出席
会议举办期间,房车露营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认为,大力推动中国露营旅游的发展,需要立足于我国休闲旅游的发展,发挥产业联动功能,进一步扩大旅游产业链,同时加大露营品牌策划力度,增强市场辐射作用,提升配套服务功能。
吴文学表示,露营旅游有自身发展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旅游投资,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是旅游业发展阶段性需求。人均收入一万美元,家庭车辆暴发增长,露营旅游进入需求旺盛期。
二是发展空间巨大。在发达国家,露营旅游已经占国内旅游的50%,而我国,包括自驾车在内占比尚不足30%。
三是营地建设严重滞后。近年来,国内营地建设引起重视,企业成为市场投资主体,如港中旅集团、首旅集团、中天行公司等企业规模投入。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已有200多个规范营地投入运营,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且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营地,建设还有待提升。
四是政策与管理制约发展。目前,拖挂式房车上路仍有障碍,一体化房车收费标准仍不明晰,相关部门管理还没有完善
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旅游个性化需求的增长,我国自驾车休闲旅游、家庭自助旅游、背包徒步旅游等新兴旅游业态快速发展,露营旅游已经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新兴业态,未来有巨大的市场需求。
吴文学说,国家旅游局近年来致力于露营旅游发展与营地建设,制定发布了《露营地建设标准》,并组建了协会,每年召开1——2个论坛或研讨会,积极协调推进相关政策落实,引导成为投资重点,明确十三五期间实现建设1000个营地目标
最近一段时间,总是听到一些网友提到到以下几点问题,我认为非常有必要澄清或者叙述一下这些问题,希望大家积极发言,踊跃拍砖。谣言1.拖挂式房车超过6米C证不能驾驶,6米以内的C证可以驾驶
(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2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3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实施条例中没有关于旅居挂车车辆长度的规定,只规定了车辆类型。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只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类型是:旅居挂车就允许牵引,并没有重量和长度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11号令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中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