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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的不断发展,工程师制度的不断完善,工程师在各领域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满足市场需求,充分调动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决定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范围对象
在私营企业、港澳台侨独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以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联系人:周老师
企业QQ :2355765961
电话: 0523-86223142 13092207063
学校网站:www.0523aiwen1.com
地址:泰州第一百货大楼西大门对面(农村商业银行5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