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规范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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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构配件
3.1 钢管
3.2 扣件
3.3 脚手板
3.4 连墙件
4荷载
4.1 荷载分类
4.2 荷载标准值
4.3 荷载效应组合
5设计计算
5.1 基本设计规定
5.2 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计算
5.3 立杆计算
5.4 连墙件计算
5.5 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5.6 模板支架计算
6构造要求
6.1 常用脚手架设计尺寸
6.2 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脚手板
6.3 立杆
6.4 连墙件
6.5 门洞
6.6 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6.7 斜道
6.8 模板支架
7施工
7.1 施工准备
7.2 地基与基础
7.3 搭设
7.4 拆除
8检查与验收
8.1 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8.2 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9安全管理
附录A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
常用构配件与材料自重、挡风系数
附录B钢管截面特性
附录CQ235-A钢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序言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脚手架荷载分类与荷载效应组合;2.极限状态计算方法及设计原则;3.受弯构件计算、立杆稳定性计算及计算长度系数;4.连墙件计算;5.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6.模板支架计算;7.常用设计尺寸与构造要求、施工检查、验收与安全管理等。(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文摘

7.4.1 拆除脚手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7.4.2 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 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