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上海利佳供应国标钛及钛合金丝、棒、板
GB/T 3623—1998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钛及钛合金丝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制作结构件、紧固件、电极材料和焊接材料等用途的圆形丝材.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有效.所以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28—87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5168—85两相钛合金高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8180—87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3620.1—94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3620.2—94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及成分允许偏差
GB/T4698—1996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3.合同内容
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
3.1材料名称
3.2材料牌号以及用途(焊丝或结构件丝)。
3.3材料状态。
3.4其他元素。
3.5尺寸。
3.6对结构件丝力学性能的要求。
3.7重量
3.8本标准编号
4要求
4.1分类
4.1.1产品按用途分为两类:
结构件丝——主要用作结构件和紧固件的丝材;
焊丝——主要用作电极材料和焊接材料的丝材。
4.1.2产品的牌号、状态和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产品的牌号、状态和规格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钛及钛合金丝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制作结构件、紧固件、电极材料和焊接材料等用途的圆形丝材.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有效.所以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28—87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5168—85两相钛合金高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8180—87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3620.1—94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3620.2—94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及成分允许偏差
GB/T4698—1996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3.合同内容
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
3.1材料名称
3.2材料牌号以及用途(焊丝或结构件丝)。
3.3材料状态。
3.4其他元素。
3.5尺寸。
3.6对结构件丝力学性能的要求。
3.7重量
3.8本标准编号
4要求
4.1分类
4.1.1产品按用途分为两类:
结构件丝——主要用作结构件和紧固件的丝材;
焊丝——主要用作电极材料和焊接材料的丝材。
4.1.2产品的牌号、状态和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产品的牌号、状态和规格
|
牌号 |
状态 |
直径㎜ |
|
TA0、TA0ELI TA1、TA1ELI TA2、TA2ELI TA3、TA3ELI TA4、TA7、TA9 TA10、TC1、TC3 |
退火状态(M) 加工状态(Y或R) |
0.1~7.0 |
|
TC4 |
1.6~7.0 | |
|
注:丝材的用途和供应状态在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一律按焊丝、加工状态(Y或R)供应。 | ||
4.2熔炼方法和化学成分
4.2.1用于制作丝材的铸锭应采用真空自耗电弧炉熔炼;熔炼次数不得少于两次。
4.2.2结构件丝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620.1中相应牌号的规定;焊丝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焊丝的化学成分
4.2.1用于制作丝材的铸锭应采用真空自耗电弧炉熔炼;熔炼次数不得少于两次。
4.2.2结构件丝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620.1中相应牌号的规定;焊丝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焊丝的化学成分
|
牌号 |
化学成分 | ||||||||||||
|
主要成分,% |
杂质元素,%;不大于 | ||||||||||||
|
Ti |
Al |
V |
Sn |
Pb |
Mo |
Ni |
Fe |
O |
C |
N |
H | ||
|
TA0 |
基 |
— |
— |
— |
— |
— |
— |
0.10 |
0.10 |
0.05 |
0.03 |
0.012 | |
|
TA0 EL1 |
基 |
— |
— |
— |
— |
— |
— |
0.10 |
0.10 |
0.03 |
0.02 |
0.008 | |
|
TA1 |
基 |
— |
— |
— |
— |
— |
— |
0.20 |
0.15 |
0.05 |
0.03 |
0.012 | |
|
TA1 EL1 |
基 |
— |
— |
— |
— |
— |
— |
0.20 |
0.10 |
0.05 |
0.03 |
0.008 | |
|
TA2 |
基 |
— |
— |
— |
— |
— |
— |
0.25 |
0.20 |
0.05 |
0.05 |
0.012 | |
|
TA2 EL1 |
基 |
— |
— |
— |
— |
— |
— |
0.25 |
0.18 |
0.05 |
0.04 |
0.008 | |
|
TA3 |
基 |
— |
— |
— |
— |
— |
— |
0.35 |
0.25 |
0.05 |
0.05 |
0.012 | |
|
TA3 EL1 |
基 |
— |
— |
— |
— |
— |
— |
0.30 |
0.25 |
0.05 |
0.05 |
0.008 | |
|
TA4 |
基 |
2.0~ 3.3 |
— |
— |
— |
— |
— |
0.30 |
0.15 |
0.05 |
0.04 |
0.012 | |
|
TA7 |
基 |
4.0 6.0 |
— |
2.0~ 3.0 |
— |
— |
— |
0.45 |
0.15 |
0.05 |
0.05 |
0.012 | |
|
TA9 |
基 |
— |
— |
— |
0.12~ 0.25 |
— |
— |
0.20 |
0.18 |
0.05 |
0.03 |
0.012 | |
|
TA10 |
基 |
— |
— |
— |
— |
0.2~ 0.4 |
0.6~ 0.9 |
0.25 |
0.20 |
0.05 |
0.03 |
0.012 | |
|
TC3 |
基 |
4.5 6.0 |
3.5 4.5 |
— |
— |
— |
— |
0.25 |
0.15 |
0.05 |
0.05 |
0.012 | |
|
TC4 |
基 |
5.5 6.75 |
3.5 4.5 |
— |
— |
— |
— |
0.25 |
0.18 |
0.05 |
0.05 |
0.012 | |
|
注 1、其他元素及其含量符合GB/T3620.1相应牌号的规定;低间隙牌号的其他元素包括;AI、V、Sn, 其单一含量不大于0.05﹪;总和不大于0.2﹪ 2、产品出厂时不检验其他元素,用户要求并在合同注明时可予以检验 | |||||||||||||
4.2.3用户从产品上取样进行化学成分复验时,其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3620.2的规定。
4.3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
4.3.1丝材的直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丝材直经允许偏差
4.3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
4.3.1丝材的直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丝材直经允许偏差
|
直径 |
0.1~.2 |
>0.20.5 |
>0.5~.0 |
>1.0~.0 |
>2.0~.0 |
>4.0~.0 |
|
允许偏差 |
-0.025 |
-0.04 |
-0.06 |
-0.08 |
-0.10 |
-0.14 |
|
注: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其他规格或允许偏差的丝材。 | ||||||
4.3.2丝材不允许有“∞”字形
4.4力学性能
用户要求并在合同注明时,结构件丝可以测定退火状态(加工态供货时试样应热处理)室温力学性能,并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以外其他牌号的结构件丝,其性能可报实测值。焊丝做此项检验。
?表4?? 结构件丝退火状态室温力学性能
4.4力学性能
用户要求并在合同注明时,结构件丝可以测定退火状态(加工态供货时试样应热处理)室温力学性能,并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以外其他牌号的结构件丝,其性能可报实测值。焊丝做此项检验。
?表4?? 结构件丝退火状态室温力学性能
|
牌号 |
室温力学性能,不小于 |
牌号 |
室温力学性能,不小于 | ||
|
抗拉强度bσb MPa |
伸长率 δ,% |
抗拉强度σb ,MPa |
伸成率σb,﹪ | ||
|
TA0 |
280 |
20 |
TA3 |
540 |
15 |
|
TA1 |
370 |
18 |
TC4 |
895 |
10 |
|
TA2 |
440 |
15 |
|
|
|
4.5低倍组织
丝材的横向低倍组织上应无宿尾、气孔、分层、金属或非金属夹杂。
4.6表面质量
4.6.1材表面应清洁、无氧化色,不应有裂纹、起皮、起刺、斑疤和夹杂等。
4.6.2丝材表面允许有轻微的、不超过丝材直径允许偏差的局部的划伤、檫伤、斑点和凹坑等。
5.试验方法
5.1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
品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GB/T4698的规定进行。
5.2尺寸的测量方法
品的尺寸应使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
5.3力学性能检验方法
室温拉伸试验按GB228的规定进行。试样尺寸规定为:直径小于4㎜的产品,Lo等于50㎜;直径不小于4㎜的产品,Lo等于4do。
5.4低倍组织的检验
产品的低倍组织检验参照GB5168的规定进行。
5.5表面质量的检验
产品的表面质量用目视进行检查。
6.检验规则
6.1检查和验收
6.1.1产品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6.1.2需方对收到的产品,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复验,如复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6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6.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熔炼炉号、制造方法、状态和规格的产品组成。
6.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力学性能、低倍及表面质量的检验。
6.4取样位置和取样数量
6.4.1氢含量的分析,每批在成品上任取一个试样。其他元素含量以原铸锭的分析结果报出。
6.4.2力学性能试验,每批丝才任取两卷(根),每卷(根)按测试项目各取一个试样。
6.4.3产品应逐卷(根)进行尺寸测量和表面质量的检验。
6.4.4每批丝材任取两卷(跟),每卷(根)在两端各取一个试样,进香横向低倍组织检验。
6.5重复试验
在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低倍组织的检验中,如有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不合格,则从该批产品上取双倍试样(包括原受检产品)进香该不合格项目的重复试验,;诺重复试验的结果乃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或逐卷(根)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合格者重新组批验收。
7.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7.1产品标志
在已检验的产品上应贴标签或挂标牌,其上注明如下标记:
?A)牌号、用途和规格;
? B)供应状态;
? C)熔炼炉号;
?? D)批号。
7.2包装、包装标志、运输、储存
产品的包装、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应符合GB8180的规定。
7.3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因有质量证明书,注明:
? A)供方名称、地址;
B)产品名称;
C)牌号、状态、用途和规格;
D)熔炼炉号、批号;
E)产品净重、件数;
F)各项分析检验的结果及技术监督部门的印记;
G)本标准编号;
H)包装日期。
丝材的横向低倍组织上应无宿尾、气孔、分层、金属或非金属夹杂。
4.6表面质量
4.6.1材表面应清洁、无氧化色,不应有裂纹、起皮、起刺、斑疤和夹杂等。
4.6.2丝材表面允许有轻微的、不超过丝材直径允许偏差的局部的划伤、檫伤、斑点和凹坑等。
5.试验方法
5.1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
品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GB/T4698的规定进行。
5.2尺寸的测量方法
品的尺寸应使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
5.3力学性能检验方法
室温拉伸试验按GB228的规定进行。试样尺寸规定为:直径小于4㎜的产品,Lo等于50㎜;直径不小于4㎜的产品,Lo等于4do。
5.4低倍组织的检验
产品的低倍组织检验参照GB5168的规定进行。
5.5表面质量的检验
产品的表面质量用目视进行检查。
6.检验规则
6.1检查和验收
6.1.1产品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6.1.2需方对收到的产品,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复验,如复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6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6.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熔炼炉号、制造方法、状态和规格的产品组成。
6.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力学性能、低倍及表面质量的检验。
6.4取样位置和取样数量
6.4.1氢含量的分析,每批在成品上任取一个试样。其他元素含量以原铸锭的分析结果报出。
6.4.2力学性能试验,每批丝才任取两卷(根),每卷(根)按测试项目各取一个试样。
6.4.3产品应逐卷(根)进行尺寸测量和表面质量的检验。
6.4.4每批丝材任取两卷(跟),每卷(根)在两端各取一个试样,进香横向低倍组织检验。
6.5重复试验
在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低倍组织的检验中,如有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不合格,则从该批产品上取双倍试样(包括原受检产品)进香该不合格项目的重复试验,;诺重复试验的结果乃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或逐卷(根)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合格者重新组批验收。
7.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7.1产品标志
在已检验的产品上应贴标签或挂标牌,其上注明如下标记:
?A)牌号、用途和规格;
? B)供应状态;
? C)熔炼炉号;
?? D)批号。
7.2包装、包装标志、运输、储存
产品的包装、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应符合GB8180的规定。
7.3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因有质量证明书,注明:
? A)供方名称、地址;
B)产品名称;
C)牌号、状态、用途和规格;
D)熔炼炉号、批号;
E)产品净重、件数;
F)各项分析检验的结果及技术监督部门的印记;
G)本标准编号;
H)包装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