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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长期矛盾,不管是企业还是府都在试图寻找着“副作用”小的解药”因此,被寄予厚望的煤电联营”一直备受青睐和鼓励。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大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煤电联营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556号)强调了煤电联营的重大战略意义、明确了煤电联营发展方向、细化了煤电联营实现形式。
文件指出:新规划建设煤矿、电厂项目优先实施煤电联营,运煤矿、电厂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加快推进煤电联营,鼓励大型动力煤煤炭企业和火电企业加快实施煤电联营;支持在运燃煤电厂和煤矿突破区域、行业、所有制界限,通过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途径实施煤电一体化、煤电交叉持股。实际上,随着位于上下游的煤炭、电力两大产业的顶牛”现象愈演愈烈,一直被誉为是解决煤电矛盾重要手段的煤电联营”早就被府及相关部门屡次发文力推,特别是2017年神华集团和国电集团的合并更为高层次的煤电联营提供了典型案例。
然而,自2016年的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2018年的关于深入推进煤电联营促进产业升级的补充通知》再到此次的关于加大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煤电联营工作的通知》两部委四年三次出台策力挺的煤电联营”却步履维艰,实际推行效果更是远不及预期。与此同时,业内不同的观点也此起彼伏,煤电联营怎么联?煤电一体化有哪些隐忧?众多观点说法不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饱受争议的煤电联营”提起“煤电联营”还要从由来已久的煤电矛盾谈起。国煤炭消费大约一半是用于发电,电煤价格基本上决定了煤炭企业的利润,由于国火电上网电价受到管制,上网电价限制了煤电两个行业的总收入。可以说,国能源领域,煤炭市场化程度高,目前煤价基本由供求关系决定。不同的煤炭价格周期,煤炭和火电行业的利润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
伴随着煤炭价格的波动,煤、电利润此消彼长,导致煤炭和电力行业长期存在跷跷板”效应,博弈大于合作。而煤电联营是指煤炭和电力生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资本融合、兼并重组、相互参股、战略合作、长期稳定协议、资产联营和一体化项目等方式,将煤炭、电力上下游产业有机融合的能源企业发展模式,即构建“利益共同体”从而在内部解决“煤电顶牛”矛盾。
理论上,就国的能源资源禀赋而言,煤电联营的确有其好处。对于电企来说,有利于节约燃料运输成本;对煤企来讲,有助于防止产能过剩或供不应求。府的支持下,五大发电集团都提出了提高电煤自给率,发展煤电一体化,建设大型综合能源集团的战略目标,使煤电一体化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但是不可忽视的与煤电联营大力发展相伴随的业内对其质疑声也在不断扩大。
煤电联营是否会出现垄断?煤电联营是否影响到专业化程度?一系列问题被摆了出来。甚至有专家表示,煤和电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产业,除了有上下游关系外,勘探、建设、运营方面毫无相同之处,一体化经营实际上违背了社会化生产专业分工的趋势,煤电矛盾逼出来的无奈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