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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的GHS法规则直接依据联合国GHS第三次修订版编制。生效日2012年3月13日(建议过渡期:有害物质法管理下的物质1年,混合物和产品5年),要求在2017年3月起所有混合物产品依据GHS进行分类并制作SDS和标签。
主要部门:
公共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工业部:工业工程部(DIW)
运输部(MOT)
农业合作部(MOAC)
农业部门(DOA)
主要相关立法:
有害物质法B.E. 2535(1992)
农业部管理的有害物质的标签和毒性水平 1995(B.E. 2538)(包含为畜牧发展部发出的新的通知),根据有害物质法(HZA)发布。
工厂企业责任 1987 (B.E. 2530),根据工厂法发布。
危险物质作业场所安全 1991 (B.E. 2534),现由劳工部负责。
工业部通报 2000(B. E. 2543),由HZA发布,通过修订Vor Or/Or Kor 3格式以便与GHSSDS保持一致,工业部法规 No. 3,1992 (B.E. 2535),根据工厂法发布。
危险物质分类:
危险物质危险分类和公示系统 2007 (B.E. 2250)
更多关于MSDS的资料请点击:http://www.ctmsds.com
临安科达认证MSDS/SDS编制服务:
· 编制各种不同版本的MSDS/SDS,包括GB/T 16483-2008版本MSDS(中国)、REACH/CLP版本SDS(欧盟)、Hazard Communication Standard(29 CFR 1910.1200)I版MSDS(美国)、ABNT NBR 14725-2版本MSDS (巴西)、CLA NO. 0960145703版本MSDS (中国台湾)、MOEL Public Notice 2013-37版本MSDS (韩国)等。
· 编制不同语言MSDS:中文、英语、日文、韩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荷兰语、泰语、马来语等。
· 编制MSDS/SDS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