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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社保——幸福生活的坚实保障
永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
1、基金的征集标准:单位缴纳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总额的23%,个人缴纳标准暂定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5%,以后随着个人工资水平的提高而相应提高,最终达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
2、年度缴费工资的申报:参保单位应在每一年度末为干部、职工申报下一年度缴费基数。
3、在职人员增减变动的办理:参保单位有新增人员,应于当月20日前携带新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调动转入等手续到社保处业务科办理参保(续保)手续,参保单位如有人员减少,应于当月20日前携带调出手续、退休审批表、死亡通知单等办理转出、停保、退保等手续。
永州市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津贴:符合规定的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终止妊娠,在法定产假时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具体日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之商。
1、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增发生育津贴。
(1)难产的,增加15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
(3)晚育的,增加30天。
(4)产假期间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30天。
2、女职工终止妊娠的产假天数
(1)怀孕2个月以下的,15天。
(2)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的,30天。
(3)怀孕4个月以上,42天。
(二)生育医疗费:符合规定,且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具体支付标准和方式由各市州确定。
(三)生育、终止妊娠引起并发症在产假期间的医疗费用和其他计生手术并发症医疗费用:具体支付标准和方式由各市州确定。
(四)计生手术费:符合规定的职工计生手术,即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药物流产、中晚期妊娠引产、输卵(精)管结扎及复通术。
(五)生育补助金:仅限两类人员,一是参保单位中失业女职工;二是参保单位男职工无工作单位配偶。标准前者为统筹地区上年度人均支付生育医疗费,后者减半计付。
永州社保代理的对象:
1、大型集团公司:此类企业分支机构多,员工工作地点分布在全国,需要一家在全国主要大中型城市均有网点的社保代理机构。2、跨国公司: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快速发展,很多国际化的跨国企业纷纷登录中国,在中国设立亚洲大区本部,抢占中国市场,但对中国政府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不熟悉,需要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实现专业的属地化管理。
3、其他各类企业:诸如外企、民企、国企及事业单位等任何想将社保、公积金等劳动事务工作外包出去的企业。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为您提供专业社保代缴、社保工资个税方案解决、劳务派遣等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
联系: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曾先生 13609029349 QQ1421135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