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省督导组工作要求,全面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根本上预防和压降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关于印发全面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2020〕19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五个全面提高”要求(全面提高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提高风险防控效能,全面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高事故防范效果,全面提高安全治理水平),紧紧抓住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压降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推动企业落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苏安〔2020〕3号附件)(以下简称“清单”),不断增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制度管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作业现场管理,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为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营造良好城市氛围。
二、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责任。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职责依据、职责分工、工作制度、专项整治等,持续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根据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各相关处室及基层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业监管责任,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重点要督促地下管网产权单位、施工发包企业、地下管廊运维企业,道路、桥梁管理养护单位,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违法搭建责任企业,户外广告经营企业,渣土运输企业,城市照明建设、养护、管理单位,垃圾处置终端企业及垃圾处置外包企业、清扫保洁服务公司,城市道路停车经营单位及公共自行车建设与管理单位等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员岗位责任、安全防控责任、基础管理责任和应急处置责任。
三、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示范引领。要切实推动城市管理系统相关企业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清单”,积极落实局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通过组织观看《江苏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教材——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专篇》、发放“清单”宣传手册、上门宣讲、举办座谈会等方式,持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城市管理系统相关企业全覆盖。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安全教育重要主题,通过加强安全培训、抓好警示教育、开展应急演练等形式全方位开展系列活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使从业人员具备人岗相适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协调各类媒体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宣传,宣扬一批积极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先进企业,曝光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的企业,达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警示”效果。
四、强化源头管控、加快转型升级。认真落实《苏州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苏委办〔2019〕47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牵头做好苏州市城市地下管网专项整治以及配合做好其他专项整治行动,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抓落实、见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秩序。多领域全方位推进低端低效企业淘汰及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市场准入要求,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列为必要考察条件,通过淘汰低端、不规范企业参与城市管理领域经营活动从源头上有效减少安全隐患。从严对标找差,提升安全生产基础水平,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在内的覆盖所有层级和各类岗位人员、覆盖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予以公示,形成企业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负责”责任网络。严格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要求,指导企业把标准化建设与责任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相互融合、整体推进。要指导企业按要求普查自查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公开承诺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五、强化监管督导、开展社会共治。一是坚持齐抓共管,加强与应急、司法、住建等部门的联动,指导一线城市管理部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领域事故发生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适用条款。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双随机”、“四不两直”检查、明查暗访。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二是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问题清单整改,对国家、省督导组在苏州督导指出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的问题要整改到位并做到举一反三,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严格黑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落实完善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制度,推动形成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支持新闻媒体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的舆论监督,邀请新闻媒体跟随明察暗访、跟进整改督办、跟踪落实问效。引导高危企业全面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引导第三方社会化组织提供安全专业技术、评估认定、宣传培训等服务。四是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各部门和相关人员更好履职尽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坚强保障。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