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赣市安监[2006]136号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煤监)局、市局各科(室、队、中心):
近年来,各地安监、煤监系统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有少数地方存在报送的信息量少、内容不齐全、不及时,新闻报道的力度不够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努力提高信息和新闻服务意识,把信息和新闻工作作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营造和维护好安监系统形象的大事来抓,并为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主动向媒体介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要始终站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的角度,围绕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突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成绩和效果,宣传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采取的措施以及督促整改、行政处罚落实情况等,全面反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快速反映能力和行政执法能力。
三、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的主要内容
(一)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和工作安排;
2、制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管理办法;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部署情况;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成效;
6、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情况;
7、安全生产案件查处情况;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9、其它。
(二)新闻报道的主要内容
1、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活动;
2、生产安全事故和举报投诉等案件的快速查处情况;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要求、措施;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5、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覆盖面、工作量;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成效,包括整改措施、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难度、存在问题等情况;
8、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做法、经验等。
四、努力完成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任务。各县(市、区)局每月应向市局网站投稿8篇以上,全年用稿12篇以上。局各科(室、队、中心)每月应投稿3篇以上,全年用稿8篇以上。同时,要积极向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投稿,县(市、区)局全年用稿2篇以上,市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用稿1篇以上。
信息稿件经单位领导签发后统一报市综合科采编。新闻稿件经单位领导签发后报市局综合科时,可同时向新闻媒体投稿。
五、要及时报送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特别是对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案件的查处、重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等要随时查处随时报送,并续报依法处理的进展情况和结果。要准确报送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防止以偏概全,做到如实反映真实情况和问题,为领导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服务。
六、要坚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构建和谐平安赣州的大局出发,加大新闻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强化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及时宣传安全生产监管情况、采取的安全监管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向社会展示良好的安监形象。
七、要及时向市安监局反馈市级挂牌案件、市级督办案件和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对我市的曝光事件的查处情况以及上级安监局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对因迟报、漏报、瞒报、压报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八、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纳入年终工作考评内容。同时对县(市、区)局及市局职能科室报送、采用情况定期在市局网站公布。
二00六年九月四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信息报送 新闻报道 通知
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6年9月4日印发